关于新冠病毒防疫期间出入境(签证)的FAQ
[关于包括中国人在内的外国人的韩国出入境(签证)问题]
提问1.包括中国人在内的外国人的再入境许可(免除)期间是否可以延长?可以的话,申请流程是什么?
回答:
在韩国已办理外国人登录证的外国人离开韩国后,因没有航班或因疾病等其他不可抗力的事由,在再入境许可期间(或免除期间)内不能再入境时,可以在驻中国大韩民国大使馆(领事馆)申请延长再入境许可期间。
但,延长再入境许可期间只能在自再入境许可期间(或免除期间)到期日起可延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且不能超过外国人登录证上法务部赋予的滞留日期。
可携带所需材料(申请表、外国人登录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可直接至我总领事馆申请。手续费相当于20美元,延长期间在滞留期间内最长可以延长三个月。
提问2.最近对于中国人正常签发签证吗?
回答:
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扩散,在申请韩国签证时,除基本所需材料(参照本领馆官网《签证申请及准备材料指导》)以外,还需追加提交医院诊断书①,隔离同意书②,健康状态确认书等,考虑到病毒潜伏期等因素,从受理日起需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审查,强化了签证签发的审查标准。
目前,限制签发如观光(包含医疗观光)、亲朋好友访问、同胞访问等非紧急状况的短期签证,此外,无论长期或短期签证,所有签证只可申请单次签证。
① 医院诊断书:需是总领事馆指定肺结核检查医院或管辖区域内的三甲医院,且需在申请日前48小时内出具,必须记载有是否有发热,咳嗽,发冷,头疼,肌肉疼,肺炎等症状。
② 隔离同意书:总领事馆指定格式(参照官网)
提问3.听说近期韩国暂时中止签证效力,请问具体内容是什么?
回答:
韩国政府中止了2020年4月5日前签发的短期采访(C-1),短期访问(C-3)签证(单次、双次、多次)的签证效力,并对于部分国家暂停免签证入境和免签协议。(但,短期就业(C-4)和长期签证保持有效)
随之,持有被中止了效力的签证的外国人,需向使领馆再次申请签证,且只可签发单次签证。此外,限制签发观光(包含医疗观光)、亲朋好友访问、同胞访问等非紧急状况的短期签证。(但,原签证有效期内,再申请同类型签证时,免收签证费)
以上是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扩散而采取的措施,后期根据疫情变化或将有所改变,届时请参阅官网相关公告。
提问4.免隔离确认书的签发标准及申请流程是什么?
回答:
自4月1日起,韩国政府为防止输入型感染者在国内扩散,对所有海外入境人员必须实行14天的居家或指定地点隔离观察。与此相关,国内中央灾难应急管理总部对于短期滞留的外国人,长期滞留的外国人中企业投资(D-8),贸易经营(D-9)签证持有者,及国民(在外国民),考虑到国家利益和公益等情况,可获取免隔离。
但,免隔离情况,仅限于被认可为重大公益性的,人道主义为目的情况,作为例外可适用的情况,符合下列免隔离事由的情况可申请。
<免隔离事由>
● 被认为重要的事业目的(投资,签约等):相关部门主管部门认可的重要事业(需提交相关部门的公文或书函)
* 但,中国企业的中国人需追加提交出发日前72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阴性确认书
● 人道主义目的(参加家属葬礼等):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或者2寸内兄弟姐妹的葬礼参加(需提交家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证明材料)
● 学术目的(国际会议),公益性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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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于我领馆管辖地区的外国人,可至大韩民国签证中心(上海中心)递交免隔离申请,申请时需提交:护照复印件,免隔离确认书,同意书,免隔离事由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免隔离确认书申请时,准备材料的样式和相关流程等其他详细事项,请参阅领馆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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