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驻华大使馆自2010年8月1日起新设两次往返签证,并实施吸引青少年游客、扩大多次往返签证范围、特许以家庭为单位的游客等政策,有关主要内容及个别观光签证申请材料如下:
1. 个别观光单次签证 ① 北京城区户口(不包括郊区户口), 5年内访问过OECD国家(包括韩国)2次以上的申请人(不包括济州岛免签观光、团体观光、个别担保观光和访问研修H-2) ○ 签证申请表、护照、1张照片、手续费 ○ 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时须持身份证原件) ※ 7月19日起已实行
② “211工程”重点大学的在校生 ○ 签证申请表、护照、1张照片、手续费 ○ 在学证明书或学生证复印件(申请时须持学生证原件)
③ 除此以外的其他申请人 ○ 签证申请表、护照、1张照片、手续费 ○ 以下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中的任意2份 - 在职证明(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最近6个月以内信用卡或储蓄卡的交易记录、可以确认最近6个月存取款记录的存折复印件、汽车或房产所有证明、社会保险加入证明 (提交父母或配偶名下的经济能力证明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能确认家属关系的户口本等证明材料) ○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非当地领事馆管辖范围的) * 能用在职证明确认居住地属于当地领事馆管辖范围的可免此项
2. 新设两次往返签证 ○ 签发对象为短期内(6个月以内)计划赴韩2次以上的申请人 ○ 所需材料与单次签证申请材料相同 ○ 手续费为45美金(315元)
3. 扩大多次往返签证的签发范围 ① 签发对象 ○ 医生•律师•会计师•公证师等持有国家承认资格的专业人员 ○ 大学(包括专科大学)专职教师以上的教员及中小学教师 ○ 使领馆馆长承认的有名艺术家、演艺人员及运动员 - 曾为国家队运动员,或电视节目固定演员、嘉宾,国际电影节获奖者,高知名度的作家、画家等 ○ 截止到申请日为止一年内赴韩2次以上的团体观光旅行社领队 ○ 截止到申请日为止一年内赴韩2次以上的特定团体(CASINO协会、旅行社协会等)的优秀顾客 ○ 拥有OECD国家永居权或最近2年内赴OECD国家2次以上者 ○ 与韩国通航的航空公司、海事公司的职员 ○ 金卡以上级别的国际通用信用卡持有人 ○ 月收入5,000元(年收入60,000元)以上者 ○ 年满60岁以上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 ○ “211工程”重点大学毕业生 ○ 在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500强企业在职时间超过6个月的课长(部门经理)以上级别职员 ○ 最近2年内访韩4次以上或总共访韩5次以上者 ② 所需材料 ○ 签证申请表、护照、1张照片、手续费 ○ 可以证明属于以上各项签发对象的证明材料 ○ 经济能力证明材料(提交一种) - 从“个别观光单次签证”中列举的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中任选一种 - 个别观光单次签证简化对象(1-①)、在已获得多次往返签证(不包括两次往返签证)过期后1年内再申请的申请人可免交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③ 签证的具体内容 ○ 首次申请多次往返签证 - 停留资格为短期综合(C-3),有效期为1年,每次可停留30日 ○ 曾获得过短期商务(C-2)或短期综合(C-3)多次往返签证 - 停留资格为短期综合(C-3),有效期为3年,每次可停留30日
4. 对以家庭为单位的游客实行特别签证政策 ○ 签发对象:以申请日为基准,有效(单次、两次、多次)签证持有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 ○ 申请材料:签证申请表、护照、1张照片、手续费、1份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资料来源:大韩民国驻华大使馆 最后更新:2010年8月2日15: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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